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
详细内容
行李从的士后备厢抛出丢失 谁赔?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2月22日作者:荆楚网-楚天都市报

    楚天都市报讯 (见习记者李茜)行李箱放在的士后备厢中,行车途中被抛出丢失,这损失究竟谁赔?
    前晚,乘客邓先生到武汉火车站接同学回汉。同学行李太多,他拦了一辆尾号为XC039的绿色的士送同学返校,司机将两个黑色行李箱搬上了后备厢。可车行至中北东路附近,路面坑洼不平,邓先生突然听见“咚”的一声,他扭头一看,发现车子后备厢开了。同学也从后视镜里看到,行李箱滚了出去掉在路面,便立即叫司机停车。此时,行李箱已在大约300米开外。邓先生和司机一路小跑赶了200多米时,有一辆公交车驶过,二人赶到行李坠落处,已没了行李箱的踪迹。邓先生想,会不会是刚才乘坐公交车的人捡起箱子上了公交车?他们又沿线追赶公交车。但公交司机称,并未看见有乘客捡到箱子上车。
    昨日,邓先生联系到的士所属公司。该公司称:“司机没有责任。”但邓先生认为,行李箱是司机放在后备厢内,却被抛出并丢失,箱内有老家带来的价值1000多元的土特产。这个损失找谁赔?
    昨日,记者联系了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管理处。对方工作人员称,将进行调查。
    对此,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李国宏律师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303条第一款规定:“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、灭失,承运人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”。根据此规定,的士司机如果明知载货后后备厢无法锁上或者因疏忽没有锁上,那么对货物丢失是存在过错的,的士所属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。如乘客自己保管不当致使货物灭失或损毁,则应当由乘客自行承担后果。